2-1.1需求(Demand)
意義 |
其他條件不變,於一定期間內,消費者在各種可能價格下,願意且有能力購買的數量。 ※其他條件:消費者偏好,消費者所得,消費者人數,相關財貨價格,消費者對財貨未來價格的預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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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示 方式 |
需求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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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價格與需求數量為反向變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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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曲線 |
需求曲線上任一點,表示消費者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與願意購買的最大數量。 由左上向右下延伸,負斜率。 提出者:馬歇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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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函數 |
一般函數式:Qd=f(P) 直線型函數式:Qd=a–bP (a、b為正數) 需求價格與需求數量呈減函數關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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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類 |
用途 |
直接需求 |
又稱為最終需求。消費者對消費財的需求,如:家庭對食衣住行的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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間接需求 |
又稱為引申需求。生產者對生產財的需求,如:生產者對機器設備、原料的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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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能力 |
有效需求 |
消費者願意且有能力購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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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效需求 |
消費者不願意購買,或無能力購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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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需求 |
又稱為潛在需求。降至某一價格,消費者才可能產生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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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人數 |
個別需求 |
個別消費者在各種價格下對某種財貨的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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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需求 |
又稱為總需求。在同一價格下,所有個別消費者需求的水平加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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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貨性質 |
替代需求 |
又稱為獨立需求、競爭需求。同一時間,只須消費一種財貨即可滿足慾望的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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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需求 |
又稱為聯合需求。必須同時消費兩種以上財貨,才能滿足慾望的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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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.2需求法則
意義 |
其他條件不變,價格上漲,需求量減少;反之,價格下降,需求量增加。價格與需求量為反向變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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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因 |
替代效果 (Substitution
Effect) |
財貨間相對價格變動,消費者以較低價的財貨取代較高價的財貨。 |
所得效果 (Income
Effect) |
消費者實質所得(購買力)變動,所產生需求量的變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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邊際效用遞減 |
邊際效用的大小,決定消費者願付的價格。隨消費量增加,邊際效用遞減,需求線呈負斜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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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外 |
炫耀財 (Conspicuous
Goods) |
又稱為韋伯倫財。價格愈高,愈能炫耀身分,需求量愈大,需求線呈正斜率。 提出者:韋伯倫。 |
季芬財 (Giffen
Goods) |
價格上漲,需求量增加,需求線呈正斜率。 屬於劣等財,發生在所得低,且大多用在必需品的地區。 提出者:季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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奢侈品不一定是炫耀財;劣等財不一定是季芬財。季芬財屬於劣等財。 炫耀財、季芬財違反需求法則;奢侈品、劣等財不一定違反需求法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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